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于2001年2月20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0年调整后净利润为152304万元,从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581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1038万元,为满足2001年度电力、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取3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53307万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837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680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84058万元。公司拟按2000年末总股本163308.78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社会公众股含个人所得税),共计分配股利73489万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0569万元,结转至下年度。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报告》。
预计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2001年度至少分配股利一次,分配时间在2001年中期或年度结束后;
(2)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加2000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合并用于股利分配,分配比例在45%以上;
(3)股利分配拟采用现金、送红股的形式,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华能上海燃气发电项目的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西气东输"战略,扩大天然气应用,满足上海电力市场用电需求,缓解电网调峰压力和改善电网能源结构,公司拟投资建设华能上海燃气发电项目。
该项目目前计划建设3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总容量1200MW,预计2005年投产1套,2006年投产2套。工程动态总投资44.4594亿元,其中外币金额3.2676万美元,国内金额17.3383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1.1149亿元,由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其中公司占30%股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电力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65%和5%。经初步测算,该项目投产后,内部收益率为12%,投资回收期为8.1年,贷款回收期为13.1年(均含建设期)。
本项决议将提交公司第十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效率原则,本项决议如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将在其职责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全负责筹建项目公司等相关事宜。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世界银行联合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报告》。
经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投资建设上海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该工程的项目公司为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海市电力公司已和上海市财政局签署了关于使用世界银行联合融资贷款--荷兰银行出口信贷的转贷协议,贷款总额为不超过1.89亿马克的欧元(约合7.5亿元人民币),由上海市财政局转贷给上海市电力公司用于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的建设。根据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公司拟按出资比例担保40%,计3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决议将提交公司第十三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建雄、陈铭锡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吴建雄、陈铭锡简历附后)
有关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事宜,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附:吴建雄、陈铭锡简历
吴建雄,男,1965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部经理。
吴建雄同志于1989年2月毕业于上海工业大学自动化系,获硕士学位。同年3月进申能电力开发公司工程部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3年3月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策划部经理助理;1994年1月起历任申能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1999年7月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部经理。
陈铭锡,男,1967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
陈铭锡同志于1989年7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同年进入申能电力开发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助理经济师、会计师;1993年6月任申能金华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1994年12月起历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董事、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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